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

真會說...

網路上看到的一篇小故事
看看笑笑...

PS.
我對目前任何偵辦中的檢察案件都沒有特殊立場
只是覺得是非的價值觀還是要堅持才是
要不然真不知道要拿什麼來教育台灣的下一代...


老師 : 小明,有同學檢舉你上禮拜五考試時作弊!

小明 : 你不要污衊我,我是班長,我有高道德標準,我會作弊嗎?如果你能提出證據證明我作弊,我就自動退學!

老師 : 這不就是你的小抄嗎?

小明: 我身為班長、每天要處理很多班上的事,讀書時間難免不夠,但我還是堅持服務大家、自己再熬夜讀書

老師: 我再問你一次,這是不是你的小抄?如果是的話,依校規,你恐怕要被退學

小明: 我個人的去留微不足道,但是如果因為我被栽贓作弊,害得班上的名聲被糟蹋掉,叫同學出去怎麼做人?

老師: 好吧!看你一直顧左右而言它的樣子,顯然這小抄就是你的了

小明 : 不!這不是我的,是甲君的!

老師 : 甲君是誰?

小明 : 身為班長,我要有義氣,不能因為要自保自清,就出賣同學,害同學被扣分,我寧願被冤枉也不可以說!

老師 : 可是這上面的筆跡明明是你的!你的字跡很好認!

小明 : 你用膝蓋想也知道,我不用作弊也有 60 分,我有必要為了多個 5 分 10分去作弊,害自己被退學嗎?我會歪哥嗎?

老師 : 作弊就是不對!

小明 : 你有調查過全校 2000 名同學中的其他 1999 人都沒有作弊嗎?去年剛畢業的學長小華就有作弊,你為什麼不抓他?

老師 : 我現在抓到你作弊當然要處理,這跟其他同學沒有關係!

小明 : 我三年來都這麼做,你為什麼一開始不跟我講考試不能帶小抄?到現在才出來說我作弊!

老師 :因為老師之前都信任大家,不刻意去抓,但今天有同學檢舉了,老師不得不辦!

小明 :好!我再說一次,如果下次你當場抓到我作弊,我就自動退學

老師 :你剛才不是說,如果我能提出你作弊的證據,你就自動退學嗎?

小明 :那是〝間接〞抓到,不算!如果你〝直接〞當場抓到,我就服氣。

老師 :作弊就作弊,還有分直接、間接的嗎?

小明 : 老師你是外省人喔? 老師 : ???

小明 : 我阿公在二二八事件中被國民黨的軍隊打死、我爸在美麗島事件中也被抓去關,你們外省人都愛欺負我們台灣人!

老師 : 我是本省人耶!

小明 : 那你一定是中共派來台灣臥底的台奸,中共的同路人、賣台集團的一份子、你滾回大陸啦!

老師 : 算了!老師不處罰你了,小明,你好好作弊,你以後一定可以當總統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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